預拌砂漿的儲存方式有哪些?
2019-08-05?作者:admin?閱讀量:
1.預拌砂漿貯存
施工現場宜裝備預拌砂漿貯存容器,應契合下列規則:
①貯存容器應密閉、不吸水;
②貯存容器的數量、容量應滿意砂漿種類。供貨量的要求;
③貯存容器運用時,內部應無雜物、無明水;
④貯存容器應便于儲運、清洗和砂漿存取;
⑤砂漿存取時,應有防雨辦法;
⑥貯存容器宜選用遮陽、保溫等辦法。
不同種類、強度等級的預拌砂漿應別離寄存在不同的貯存容器中,并應對貯存容器進行標識,標識內容應包含砂漿的種類、強度等級和運用時限等。砂漿應先存先用。
預拌砂漿在貯存及運用過程中不該加水。砂漿寄存過程中,當呈現少數泌水時,應拌合均勻后運用。砂漿用完后,應立即整理其貯存容器。
預拌砂漿貯存地址的環境溫度宜為5℃~35℃。
2.干混砂漿貯存
不同種類的散裝干混砂漿應別離貯存在散裝移動筒倉中,不得混存混用,并應對筒倉進行標識。筒倉數量應滿意砂漿種類及施工要求。替換砂漿種類時,筒倉應清空。
筒倉應契合現行行業標準SB/T10461-2008《干混砂漿散裝移動筒倉》的規則,并應在現場裝置結實。
袋裝干混砂漿應貯存在枯燥、通風、防潮、不受雨淋的場所,并應按種類、批號別離堆積,不得混堆混用,且應先存先用。配套組分中有機類資料應貯存在陰涼、枯燥、通風、遠離火和熱源的場所,不該露天寄存和暴曬,貯存環境溫度應為5℃~35℃。
散裝干混砂漿在貯存及運用過程中,當對砂漿質量的均勻性有疑問或爭議時,應按GB/T25181-2010的相關規則定期檢驗其均勻性。